力生制药: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Date :2022-07-12 Writer: Click:7次 Share:

导语: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 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

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22]第000345号

(共一册,第一册)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9日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 ..............................................................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九、评估假设 .............................................................. 29

十、评估结论 .............................................................. 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4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5

十四、签名盖章 ............................................................ 3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6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页,共 39 页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

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评报字[2022]第000345号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6日《中共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2021年11月26日《中共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2021年12月01日《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拟转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具体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额合计为157,147,567.96元,账面净额未经审计。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进行测算并得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评估基准日 2021年 12月 31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拟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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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5,714.76万元,评估价值为16,890.38万元,增值额为1,175.62万元,增值率为7.48%。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 1 15,221.41 15,825.69 604.28 3.97

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类 2 14,294.92 14,285.84 -9.08 -0.06

设备类 3 926.49 1,539.85 613.36 66.20

无形资产 4 493.35 1,064.69 571.34 115.81

资产总计 5 15,714.76 16,890.38 1,175.62 7.48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的专业报告,经资产评估机构盖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涉及国有资产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核准))后方可正式使用。

2.本评估结论是在专用构筑物工程(仅适用于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不再继续使用的前提下得出的,为不含增值税价,未考虑转让环节所需发生的税费及手续费,转让环节税费最终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3.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提供的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政策及市场分析、生化制药疫苗厂区通用性分析等资料中的论述,符合市场及评估对象实际情况,本次评估人员对相关专业论证进行了必要的市场核实,若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其项目的通用性及市场接受度等发生变化,则专用于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专用构筑物评估结果应进行相应修改。

4.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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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资产涉及的

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